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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限在本校就學期間取得者)

本校為鼓勵學生培養專業實務能力,激勵學生參與各類專業技術證照考試,凡有於114年02月1 日至114年07月31日間核發之證照者(限於本校在學期間取得者),請參照所附獎勵辦法並填妥申請表後,於10月15日前將其資料送至系辦薛小姐處提出獎勵申請,謝謝~

【重要提醒:依據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取得證照時應為本校在學學生,故上學期入學新生於高中職階段或研究所新生於大學就讀期間非為本校在校生所考取之證照,不適用本獎勵辦法,請勿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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