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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114.09

一、申請資格:
1.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2.修讀碩士學位學生,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二、本系招生名額2名(不分組)

三、申請登記日期及時間:
民國114年10月15日至10月27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四、登記地點:系辦公室。

五、繳交文件:
1.申請書一份。(請自行下載)
2.歷年成績單一份。
3.原就讀或相關研究所助理教授二人以上之推薦書(格式自訂)。
4.研究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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