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應修習學分數
應修習學分數
- 機械工程研究所博士班學生,畢業前至少應修滿「5」字頭以上課程18學分,且其中ME課號之課程至少須9學分。
- 凡本校碩士班與博士班學生,應於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學術研究倫理」必修0學分課程(自105學年度入學研究生適用)。修習通過後始得申請學位考試(開課資訊於通識教育中心網站公告)。
- 本系自106學年度起入學之博士生,需修習一學年之書報討論課程(上學期為演講性質,下學期為研究方法,為0學分兩堂課)。
博士班應修習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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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0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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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倫理 |
0 |
書報討論與研究(上學期) |
0 |
研究方法與討論(下學期) |
0 |
專業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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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5」字頭以上課號 |
至少9學分 |
它系或本系選修 |
滿足前項後自行安排 |
總學分 |
18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