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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類問答

Q:請問要如何「集中報廢」?

A:「集中報廢」作業流程:

1.       每年有2次「集中報廢」作業,分別在二月中旬及九月中旬,學期初開始作業。

2.       系財產經管人公告「集中報廢」作業後,提供每個保管人「屆報廢財產單」。

3.       在規定時間內,保管人交回勾選欲報廢財產單。

4.       系財產經管人,匯聚全系報廢財產表,回報保管組。

5.       待保管組進行「報廢招標作業」。

6.       公告報廢財產入庫時間及地點。

7.       發給「報廢單」及「報廢標籤」。

8.       報廢財產實物繳庫(由得報廢財產標廠商會同保管人員現場點收)。

9.       待保管組回報財產系統已除帳,「集中報廢」作業完成

Q:請問要怎麼參加「校外實習」?

A:機械系目前「校外實習」開設幾種課程,如下

      ▲大學部

【機械專業校外實習(一)、(二)】 

ü 上學期:選修9學分,至少4.5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

ü 下學期:選修9學分,至少4.5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

【機械專業暑期校外實習(一)、(二)、(三)】

ü 暑  期: 選修3學分,至少2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

【機械校外實習】

ü 上學期:選修2學分,企業與實習學生,事先設定每週固定2個半天,為期4.5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最多可修4學分。

ü 下學期:選修2學分,企業與實習學生,事先設定每週固定2個半天,為期4.5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最多可修4學分。

▲研究所

【機械研究與實務暑期校外實習】

ü 暑  期:選修3學分,至少2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

【機械研究與實務暑期校外實習(一)】

ü 上學期:選修9學分,至少4.5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

ü 下學期:選修9學分,至少4.5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

與每個企業合作辦理之「校外實習」,均會公開公告課程;特殊媒合狀況除外。

同時在系網頁的「校外實習專區」公布。

有意願及條件適合者的學生,可擇喜好者選修。

Q3:請問你們有沒有幫忙學生做「加工」?

A3:機械加工中心就是專門為學生,解決製作「少量多樣性」的工件。

學生為了一二件工件,到外面找工廠加工;常因數量少,不是加工費用太貴,不然就是廠商沒願意加工。

成立機械加工中心,就是利用機械工廠現有設備及空檔時間,協助學生解決上述的問題。

先溝通了解委託加工,是否加工中心可製作;

可加工之案件,進行報價。

委託者繳費後,委託案成立。

加工完成,交件。

Q:國內出差旅費相關申請流程:

A:

一、申請流程:

老師部分:人事差勤系統à送請簽核à核准à會計系統申請差旅費à印出報表送出申請

學生部分:出差通知單(附表二)à送請簽核à核准à會計系統申請差旅費à印出報表送出申請

二、可申請費用:

1、交通費

(1)搭乘高鐵或飛機者,須檢據報銷。

(2)搭自強號者,無須檢據。

(3)汽車:係指公民營客運汽車,凡公民營汽車到達地區,除因急要公務或者攜帶重物者,其撘乘計程車之費用不得報支。

(4)駕駛自用汽車(機)車者,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不得另行報支油料、過路、停車等費用,亦不得報支。

2、雜費:每日雜費400元,若單純參加訓練課程或研討會,而未上台報告者未能報支。

3、如有未盡之處,悉依本校校務基金相關規定辦理。

Q:採購耗材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A:

一、 統一發票、收據之買受人抬頭為國立台灣科技大學

二、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統一編號為04126516

三、 若廠商無發票而須開立收據時,應注意收據章是否有免用統一編號、廠商行號名 稱、地址、負責人名字(若無負責人名字,則須蓋負責人印章)及免用統一發票編 號。

四、 收銀機或計算機開具之憑證,請務必加註統一編號、貨物名稱及抬頭。

五、 所購之物品之名稱、數量、單位、單價及總價各種計算必須相符合。

六、 請購單上請購人及承辦人可同一人,但粘貼憑證用紙上的經手人及驗收或證明不能同一人。

七、 若有好幾張發票貼在同一張粘貼憑證上,則請購單上的請購日期須填發票上最早的日期。請購單位則填機械系。

品名及規格、數量、單位、單價、複價(總價)、用途說明都必須詳填。實際支付總價記得加總後填上。

八、 單張發票金額60,000元以下者,無須附估價單。單張發票60,000元~99,999元者,需附黏貼憑證及一張估價單,核准後再附發票。

九、若單張發票金額未超過60,000元,但發票號碼連號者,仍需附估價單。

十、單張發票金額超過10,000原者,請勿先行墊付,需由學校開立支票或匯款方式支 付。

十一、非消耗性物品(原則單價4,000元以上、螢幕、硬碟、櫃子……等),請附財產增加單。

十二、設備費(單價10,000元以上),請附財產增加單及所採購之設備相片一張。

Q:機械系博、碩士學位口試注意事項:

A:

作業

1、辦理口試前,請檢核英文是否已辦理抵免,尚未抵免者,請於抵免後再辦理口試登記。

2、確定口試日期後,請找張小姐登記口試時間。

3、登錄口試相關資料:輸入網址http://140.118.196.11/studentsearch進入學生查詢系統à點選修改資料à登錄口試日期及委員名字。

4、借會議室:請洽林茂恩先生 分機:6476。

5、校外委員進入校園停車:填寫口試邀請函à校外委員持邀請函進入國際大樓地下室抽卡停車à持委員停車卡與黃智瑋小姐交換貴賓卡(可免費停車)。

當天需準備事項

口試學生須準備:

1、歡迎口試委員蒞臨海報:請上機械系網頁的最新消息下載。

2、推薦書一張、審定書一張、評分表三張表格。(學校首頁進入à學生資訊系統à登錄口試相關資料à列印上述表格)

3、口試費:找張小姐領口試費及口試費清冊à口試委員於清冊簽名à將口試費清冊交給張小姐辦理核銷後續事宜。

4、KEY借用:地點若為E1-470會議室,請找林茂恩先生借key。

█ 口試完畢:場地歸位

註:1、學位論文需延緩公開,務必行文提出申請(相關文件請至研發處底下之技轉中心下載),若為專利申請,或者學位論文揭露出研究室內正在研發具產業價值的關鍵技術,請記得口試當天參與的人士必須簽「學位論文口試保密同意書暨簽到表」。

                2、學生提送論文時,檢附「臺科大碩博士紙本論文延後公開/下架申請書」(點選->教務處->研教組->表單下載),並裝訂於論文內頁第一頁,以利相關單位憑辦。

3、為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施行,自103學年起刪除"學位論文編排規範"內容第十四項"作者簡介"攔。

Q導生活動費如何申請?

A:每學期由學生代表(大學部以班級,研究所以組為單位)至系網頁下載「導

   師活動費申請表」,填妥後送系辦公室審核,待活動結束後,將發票參加

   者簽名單活動照片電子檔送至系辦公室辦理核銷。(相關辦法請參閱系網 頁

Q:如何加選「實務專題」這門課

A:請於每學期加退選期間,至機械系辦領取「實務專題分組確認單」,找系上老師開設專題題目,簽妥後再交至系辦。待加退選結束前,彙整送至註冊組加選課程。

Q:研究生團體意外險保險

A:系上為有操作危險機具研究生加一層保障,於每年7月初辦理學生意外險團保。因保險費用一律由老師校務基金費用支出,故保險名單由指導老師認定。

Q:實驗室或公共區域有營繕,修繕問題,該如何申請?

A:實驗室:請至系辦報修,開立營繕工作單,請老師簽名後再繳回系辦。

   公共區域:可至學校網頁http://140.118.32.61:8080/RepairSystem/填表 報修

Q教室的冷氣卡要去哪裡借用?

A:事務組填單借用。

Q:如何知道老師是否已收滿研究生?

A:建議直接E-MAIL或電話詢問老師。

Q:如何連絡系上老師?

A:基於隱私權的保護,系上只提供教師的辦公室電話。若有緊急情況,請說明 事由,由系辦代為告知。

Q:如何申請學分抵免問題?

A:僅於入學第一學期具有申請資格,申請者應繳證明文件如下:

(1)本校畢業生:

1.抵免學分申請書(申請書上須經指導教授簽名)。

(請自行下載, 若為重考生因抵免科目較多,為利審查抵免課程,申請書內抵免課程請按類分張依序填寫,類別如下:專業課程、人文學科、通識學科、應用外語、體育。)

2.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及影本各乙份。(如申請多類別, 成績單請每類別附一份)

(2)非本校畢業生:

1.抵免學分申請書(申請書上須經指導教授簽名)。

(請自行下載; 若為轉學生或重考生因抵免科目較多,為利審查抵免課程,申請書內抵免課程請按類分張依序填寫,類別如下:專業課程、人文學科、通識學科、應用外語、體育。)

2.申請抵免科目之原修課學校課程大綱。

3.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及影本各乙份。(如申請多類別, 成績單請每類別附一份)

4.若申請大四抵免研究所學分,請另附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單。

Q:如何申請研究所英文4學分抵免問題?

A:

1.凡修習本校『寒暑期英文密集班』之課程,經本校語文中心公告成績合格且已修滿4學分者,可不必辦理抵免,,其餘請注意系網頁上公告時程辦理申請抵免(時程大約在每學期開學第一週)!

2、申請文件:

 1.機械系研究生英文課程抵免學分申請書

 2.下列任何ㄧ項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複試或相同等級之其他英語測試成績單或證明。

  (2)擁有英語系國家學位證書。

  (3)修習本校英文課程成績單。

3、申請收件地點:機械系辦公室 薛小姐

Q:本系碩士班應修習學分數

A:畢業前至少應修滿"5"字頭以上課程24學分,且其中ME課號之課程至少須 12學分。

Q:本系博士生申請學位考試條件

A:

1.102學年度入學者: 本系博士生申請論文學位口試必須至少有2篇(含)與論文本體相關之論文已被接受或刊登於SCI期刊,其中至少一篇為國外發行之英文SCI期刊,

且博士生與指導教授必須為前面排序(第一或第二作者)的作者或通訊作者。

2.102學年度以前入學者: 本系博士生申請論文學位口試必須有2篇論文發表於(或被接受)EI或SCI的期刊,其論文皆以外文寫作,且論文中至少1篇發表於國外期刊。

Q: 碩、博士班研究生之修業年限為何?

A:碩士班之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另可申請休學兩年(不計入修業年限)。 博士班之修業年限為二至七年,另可申請休學兩年(不計入修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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